因應「COVID-19」活動防疫規範

中華民國四健會協會因應「COVID-19」活動防疫規範

中華民國四健會協會109年5月5日

  • 衛生福利部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所訂「『COVID-19』因應指引:公眾集會活動規範」,訂定本會活動防疫規範供辦理活動時依循。
  • 適用範圍:本會辦理各項集會式活動時,均應遵循。
  • 除本會核心功能之必要急會式活動外,均建議暫緩舉辦,或改以其他方式辦理。需辦理活動,均應遵循下列準則:
  • 掌握參加者姓名、連絡電話、個人旅遊史、進入會場前症狀及體溫等資訊。
  • 活動場地盡量選擇在戶外,或通風良好之處。
  • 確保參加者間距離1公尺以上。
  • 安排參加者固定座位位置。
  • 活動持續時間儘量縮短。
  • 落實手部衛生及配戴口罩。
  • 活動前應先行辦理事項:
  • 建立應變機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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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活動環境規劃(如現場動線、住宿規劃及安排疑似個案暫時隔離或安置空間)。
  2. 醫療支援(掌握鄰近醫療資源、諮詢地方衛生單位確立疑似個案後送醫院名單及相關通報流程)。
  • 宣導防疫重要資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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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者,應儘速就醫後在家休養,避免參加活動。
  2. 養成洗手習慣,維持手部清潔,儘量不要用手直接碰觸眼口鼻。
  • 活動空間及相關用品預先消毒,備妥相關防護用品
  1. 先行完成活動空間及相關用具之消毒(如麥克風、桌椅等)。
  2. 準備足夠之個人清潔及防護用品包含洗手用品(如洗手乳、酒精、肥皂等)、擦手紙及口罩。
  • 確實掌握參加者及工作人員健康狀況
    •     ≧38℃;額溫≧37.5℃)、呼吸道症狀或腹瀉等,應安排請假或限制其活動/工作。
  • 活動期間應行落實事項:
  • 加強防疫之衛教宣導(文宣或影片),宣導「手部衛生」「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」等,並勸到民眾配合避免疾病傳播之行為。
  • 工作人員可能經常面對面接觸,或須處於人潮眾多之密閉場所者,應配戴口罩。
  • 維持活動現場及住宿場所空氣流通及環境衛生。
  • 提供足量的清潔防護用品,並安排專人確認供應狀態,確保供應無虞。入口處備妥備用口罩及乾洗手液,並提醒保持適當社交距離(1公尺以上)。
  • 持續關注國內外傳染病狀況,並即時提供給相關人員。
  • 若有疑似出現呼吸道症狀,應讓其戴上口罩,暫時留置在預設隔離或安置空間,直至其返家或就醫。
  • 發現疑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定義者,應通報衛生單位,並連繫後送醫院,將疑似個案送醫。
  • 活動後應持續關注事項:
  • 關注活動中疑似感染個案就醫情況,並配合衛生部門要求提供參加者與相關接觸人員資訊。
  • 持續追蹤高風險工作人員(含流動人員)後續健康狀況。
  • 執行清潔消毒工作的人員,應穿戴個人防護裝備,人員經常接觸之表面應有專人定期清潔,至少每天一次。1:50(當天配製)的稀釋漂白水,以拖把或抹布作用15分鐘以上再擦拭清潔乾淨。